虽然《电子商务法(草案)》(以下简称“电商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已逝去,但社会各界对此的讨论却仍未停滞。
在此背景下,本刊记者对深圳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助理、电商应用推广部部长洪培林和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兼执行会长王馨进行了采访。
对于没有工厂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而言,虽然其业务相对灵活,但是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话语权普遍偏小。由于其对通关环节与相应政策不熟悉,难免在进出口报关、检验检疫和出口准入许可等环节会遇到困难。同时,结汇问题也是跨境电商企业亟须解决的一大痛点。
对于有工厂的传统外贸企业而言,多数对跨境电商业务并不十分了解,即使熟悉了跨境电商的各个环节,但仍然要面临领导层思维难以转变、缺乏专业的电子商务团队等问题。
此外,中国外贸企业整体上还存在品牌树立、售后服务和自我保护等问题。同时,通关、税收和物流等政策性问题,也影响着企业跨境电商业务的开展。
通关效率一直是外贸企业颇为关注的重点,国家也不断推出如电子化通关等利好政策。2013年4月,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上海海关共同宣布建立上海口岸通关单无纸化试点。2015年5月,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高效便捷的通关制度,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
同样,《电子商务法(草案)》第70条对无纸化通关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国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活动进出口申报、纳税和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电子化。电子清单、电子税单等电子单证与纸质单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传统的通关流程中,一件产品出现问题会导致所有产品都无法顺利通关,而且通关时间相对较长。”洪培林说。
洪培林认为,目前国家推行的电子化通关只是数据的打通。未来,数据共享与互认将成为电子化通关的趋势。洪培林表示:“如果实现通关数据的共享与互认,将大大减少企业的通关时间。”对此,他建议政府简化通关检查频率,加大惩罚力度,以提高企业的通关效率。
王馨认为,申报、纳税和检验检疫环节还将进一步细化。同时,即将正式出台的《电子商务法》有可能进一步要求外贸企业实现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实现企业信息与海关信息对接,减少无谓的重复工作,从而促进外贸企业的通关效率。
目前,以中小型传统外贸企业为代表的中国外贸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够深刻。随着中国外贸企业逐渐与世界接轨,其对知识产权的认知也大大提高,但该问题仍是中国外贸企业的一大软肋。
洪培林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在eBay、亚马逊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许多销售苹果手机保护壳的中国企业直接将产品名称写作“iPhone shell”,最终导致其账号被封。由于苹果公司及其授权厂商也会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苹果手机保护壳,因此,凡名称中出现“iPhone”的未授权产品都会被视为侵权产品。在这一案例中,中国企业并非故意侵权,但由于品牌意识不到位,导致自己深陷无妄之灾。
在《电子商务法(草案)》中,多处提到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同时也对侵权者应负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相信随着电商法的正式出台,其将进一步引导中国外贸企业加强品牌意识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电子商务法》和未来发展趋势,王馨建议中小型外贸企业在利用跨境电子商务“走出去”前,应先学习相应的知识及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企业可以自主判断以哪些产品打开哪些市场,而不是人云亦云,最终因追求“爆款”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提起对经营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外贸企业的建议,洪培林表示,企业不应一味追求营业额的数目,应该潜下心来将部分产品做好、做精,做出品牌,这样才能在以后的跨境电子商务竞争中拔得头筹。
此外,洪培林建议企业在各国没有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联通机制的情况下,需提前树立全球化视野,有能力的外贸企业可以通过布局海外仓来减少物流成本等。
没有专业团队,几乎是刚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传统的外贸企业共同面对的问题,对此,王馨建议外贸企业可以将自己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服务团队。王馨表示:“多家企业的实践经验证明,由专业团队进行运营后,企业的跨境电子商务收入可大幅提高。企业的跨境电子商务成熟后,再自己组建一支队伍也不迟。此外,企业也可以选择并购第三方团队,以保证自己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继续健康发展。”
“电商法的颁布短期内会对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产生一定影响,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也将逐步走向规范。未来,随着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外贸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电商法将对个人隐私保护和企业信用等问题进行逐步完善。互联网信用体系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企业应提早树立相关意识,为适应日后行业发展做好准备。”王馨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