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我局在工作中发现,我县居民金某某(网名“浠宝”,男,34岁,奉新人)在网上宣布不妥言辞,形成恶劣影响。我局当即依法开展调查。
经查,5月18日晚,金某某在微信群内与别人发生争执时宣布地域进犯言辞,引发网民不满,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相关规定。现在,我局已依法对金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分。
警方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公民的网上言行应遵循法令和法规、遵循品德底线,一起构建文明有序的互联网空间。对各类打乱网络公共秩序的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